不付抚养费用,能否不给探视

2020-12-19

 

       我跟前夫是协议离婚的,协议约定他每月应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800元。今年3月他说失业了正在找工作,此后就一直没有给过抚养费。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我能否拒绝他探视孩子?——孙女士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你前夫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也有探视孩子的权利,这两者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关联。根据《民法典》,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也就是说,你可以起诉向他索要抚养费,但不能拒绝他行使依法探视孩子的权利。

 
看新闻
求帮助
想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