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尽子女义务,能否继承遗产

2020-12-21

 

       我姐姐很早就到外地工作,后来在当地结婚生子。由于和父母有一些矛盾,她后来跟家里来往很少,完全没有尽过作为子女的义务。请问律师,像她这种未尽子女义务的情况,如果父母过世,能否不分或者少分遗产给她?——唐先生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你父母健在,他们也可以订立遗嘱,自主决定继承人以及各自继承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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