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已过期限,是否不再担责

2020-12-27

 

       我丈夫曾经替老乡的一笔借款作担保,且约定了担保期。如今该担保期限已过,对方要求我丈夫替那个老乡还钱,我丈夫以已过期限为由不肯还。现在对方说要将我丈夫告到法院,还要查封他的财产。请问律师,我丈夫是否已经不再需要对这笔借款负责?——孙女士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如果你丈夫与对方对保证方式(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应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因此,你丈夫现在已经可以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你丈夫遭到起诉,应积极应诉,可考虑聘请律师代理以免应对不当造成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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