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儿子的抚养权 爷爷奶奶不同意咋办

2021-5-9




       胡女士问:张某和丈夫长期在外地经商,3岁的儿子随爷爷奶奶生活。后来张某的丈夫车祸身亡,张某想将儿子带走,由自己或是自己的父母抚养,但孩子的爷爷奶奶不同意,双方为此产生矛盾。请问律师,张某是否有权带走儿子?如果此事闹到法院,法官会如何裁决?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按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配偶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动随之终止解除;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因此,张某有权抚养小孩,除非其自身情况或者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作为小孩的祖父母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法院会从有利于小孩的身心健康,保障小孩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作出裁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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