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王某在一家工厂工作,前段时间有老乡找他中午一起喝酒吃饭,吃完他按时返回工厂工作,但是在下午的工作中发生了事故导致受伤。
现在单位以他醉酒导致事故为由,不肯给他申报工伤。
请问律师,单位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果单位不给他申报工伤,他能否自行申报?需要自行提交哪些证明材料?——吴先生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因此,单位的说法有法律依据。问题是,不予申报工伤是否有事实方面的依据。
王某在工作中受伤能否认定工伤,既要看他是否达到醉酒的程度,也要看伤害发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具体来说,自行申报需要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含职工受伤害时的初诊诊断证明)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申请人能够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