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曾经借款,离婚如何归还

2022-7-23




        我丈夫前几年因为和朋友合伙创业的需要,想动用近百万元我们婚后的存款。考虑到创业风险巨大,当时我要求他写了欠条,表示这笔钱是向我借的,但没有写明归还的日期。现在我和丈夫打算离婚,请问这笔借款在法律上是否成立?他是否应当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归还?——汪女士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般来说,婚后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共有,但也允许双方采用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就离婚时夫妻之间借款的处理,一般应当根据其来源处置。如款项来源于出借方的个人财产,应当按照普通的借款处理。如款项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本质上是借款一方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借款,离婚时要么直接折抵借款一方应当分得的份额,要么由借款方向对方返还借款,返还金额为未偿还部分借款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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