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老年痴呆,应该由谁监护

2022-7-24

  



       我父亲已将近80岁。母亲早年过世,继母近一年比较多的时间是住在她亲生儿子那里,偶尔到我父亲处。现在父亲的精神状况越来越差,医生说是老年痴呆。请问律师,我想取得父亲的监护资格,以免财产落入继母之手,不知道该如何取得?如果继母也想取得监护人资格,最终由谁裁断?是否需要到法院解决?——王先生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因此,如果你父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自行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如果你父亲已经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态,那么对于谁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该通过诉讼,由法院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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