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伤小孩,赔偿应怎样分担

2022-8-6




        我妻子在小区里骑电动车时,撞到了一个突然从门洞跑出来的小孩。小孩头部缝了四针,未住院,除头部外伤全身检查都没有异常,全程检查以及包扎治疗费用都是我出的。小孩拆完线后,对方家长以后期祛疤和大人误工为由另向我索要5000元赔偿。事情发生后,当时没有报警,我们一直在给孩子积极检查治疗。我无法接受对方提出的赔偿金额,表示愿意再给2000元赔偿,但对方不同意。请问这个责任应该怎么算?根据法律,我应该赔偿多少钱?——齐先生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齐先生,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您妻子在小区内骑电动车,电动车车速较快,您妻子本应对小区内的行人予以高度注意,现撞上小孩,其具有未尽注意义务的过错,应当对孩子的受伤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鉴于孩子是突然从门洞跑出来,防不胜防,其对自身的受伤也具有过错,因此可以减轻您妻子的责任。对于应当赔多少钱,我无法判断,但是可以告知您侵害人身的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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