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邻居搬卸物品不慎摔伤 谁该担责?

2023-3-18

我在帮邻居何某搬运货物时不慎摔倒,导致股骨骨折,住院治疗了30多天。出院后,我去找何某索要赔偿,但何某认为是我不小心摔倒的,他没有错,且他已经支付了住院费,不愿再赔偿。请问其余的费用该谁承担?——莫先生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之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在本案中,由于你义务帮工的无偿性特征,法律上义务帮工人受伤害的责任分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如果被帮工人何某明确拒绝帮工,则其不承担责任,即在义务帮工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中,不考虑承担责任的被帮工人有无过错,只要义务帮工人从事帮工活动受到损害,被帮工人何某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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