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丧偶儿媳,能否继承遗产

2023-12-4

                           

我和丈夫婚后一直与公婆共同居住,老人曾经帮助我们带孩子,我丈夫几年前病逝后,我和女儿依旧和公婆同住。这两年公婆相继去世,但是在商量遗产继承问题时,夫家人完全不理会我们母女的诉求。请问律师,我和女儿是否有权继承遗产?——许女士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根据《民法典》: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你作为丧偶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依法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你女儿则可以代位继承其父亲应当继承的份额。现在由于其他继承人对此不予理会,并已经在着手分割遗产,你们需要及时提起继承纠纷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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