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残疾人联合会印发了关于对考入高等院校的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资助的公告,符合标准的专科生、本科生及研究生可以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后领取相关资助。
据了解,此次关于考入高等院校的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资助的范围包括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低保范围的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院校,本科院校及研究生院校的石家庄籍困难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可以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资助申请。
石家庄市残联 三级主任科员 国希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进行资助。一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二是家庭纳入建档立卡范围;三是特困供养的残疾人。关于资助标准:困难残疾研究生一次性资助每人6000元;困难残疾本科生一次性资助每人5000元;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研究生、本科生一次性资助每人3000元;省财政直管县之外的困难残疾专科生一次性资助3000元;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专科生,一次性资助每人2000元;省财政直管县的困难残疾专科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专科生资助标准按照当地政策执行。
工作人员提醒,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需准备好资助申请表、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本人或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户口本、学生银行卡复印件、学生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和残疾证持证人纸质照片各一张,所提供的材料中,低保证、建档立卡证明、特困供养证提供其中一项复印件即可,《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入学后进行补充完善。此外,申请资助的学生需携带申请材料向其户口所在地的县残联提出申请,并填报《河北省资助当年考入高等院校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申请表》,经审核无误后,本科以上学生在当年9月10日前发放补贴,专科在第二年4月份前发放补贴。(河北广播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记者安语默、傅云飞、黄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