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交付借款 起诉能否要回

2024-10-14

       我曾借了1万元给张某,当时是现金给他的,他也写了借条。过了两年我问他要钱,他居然不承认收到过钱。请问如果我去起诉,单凭借条能否胜诉?——陈女士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因此,张某如果提出未收到借款,你就需要对借款交付情况进行说明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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