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向我借了一笔钱,但仅还了本金。我问利息,他说当时没说明白。请问, 我能否起诉要他支付利息?——王女士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当地或当事人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视为没有利息。
你们当初对借款的利息并未作出书面或口头约定,因此对方拒绝支付利息的行为从法律角度看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借款需要支付利息,你在借款时就应明确提出,并通过协议的方式明确利息,否则事后只能由对方自愿给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