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3月份到期,公司提前通知我不再续签合同,并支付了相应的补偿。目前我尚未找到工作,请问能否去申领失业金?——胡先生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上述规定第二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根据人社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相关规定,是指具备以下情形之一:一是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二是因用人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三是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四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是因用人单位强迫劳动以及未按约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等过错,导致劳动者辞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