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给了他,最近前夫外出打工,孩子留在老家由爷爷奶奶照顾。请问我能否要求变更抚养权?——陈女士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因此,你可以基于以上第二种情形要求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