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和几个朋友相约打篮球,对手是不认识的人。打球过程中,对方一名队员犯规导致我倒地受伤。我能否要求对方赔偿相关的医药费用?——马先生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我国《民法典》规定了“自甘风险”原则: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因此,在打篮球过程中因为正常碰撞或者其他人犯规导致受伤,“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需要注意的是,除非恶意的报复性犯规,一般犯规动作不属于“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