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哥哥下班后骑自行车到父母家吃晚饭,路上被一辆轿车撞倒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对方全责。请问像他这种情况能否认定工伤?——王先生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近日施行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进一步明确: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属于上下班途中。包括:(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其他属于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确定应结合日常上下班的周期性、相对固定性等统筹考量,但不包括休假等属于开展个人活动或处理私事的往返时间和路线。
因此,你哥哥的情况依法应当可以获得工伤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