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从原公司跳槽到目前的公司,但在离职后我才发现,原公司一直按照我的基本工资缴纳住房公积金,但实际应当将“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请问在已经离职的情况下,我该如何维权?——陈先生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实践中,用人单位克扣住房公积金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首先是“压基数”,即公司将员工的基本工资或者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存基数。
而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应当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其次是“降比例”,即公司擅自降低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
最后是“试用期不交”,即等到员工转正后才缴纳。
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银行流水、工资条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同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查询下载收入明细,登录住房公积金APP查询缴存历史明细,以此判断公司是否存在断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如果发现公司存在断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带好相关材料到公司开立账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进行调查和处理,让公司补缴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