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跌落受伤 责任由谁承担

2026-7-30

       我通过母亲邻居的介绍联系了一名保洁阿姨,每周一、三、五到我母亲家打扫两小时。最近这位阿姨在打扫时不小心从凳子上跌落导致骨折,请问相关责任是她自行承担还是需要由我们承担?——胡女士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你们自行联系了一名保洁阿姨上门打扫,在法律上属于劳务关系。

 

       《民法典》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受伤与工伤不同,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时,并不像工伤那样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要根据双方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各自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责任。因此,你们双方都有必要对伤害事故发生的过程和原因进行取证,通过相关证据来明确各自的过错程度,并据此确定责任比例。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这位保洁阿姨应当自行承担主要责任。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来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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