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后又反悔 应否赔偿损失

2026-8-26

       我应聘一家公司并收到了录用邮件,在按要求回复确认后,我向原单位辞了职。但在报到前,公司突然通知我不再录用,请问公司是否应当赔偿我的损失?——胡先生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包括“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用人单位通过邮件向你发送录用通知并获得你的回复确认后,又单方面取消录用有违诚信原则,应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并向你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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