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资收益 离婚如何分割

2026-9-1

       我和丈夫打算离婚,他在婚前婚后都买了股票,部分股票持有很久收益也很高。请问我们如果离婚,这些股票和相应的收益如何分割?——胡先生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我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购买股票在婚后产生的包括分红在内的收益,在性质上都属于投资收益。如果该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后购买的股票则属于夫妻共有。夫妻离婚时,对于股票及其收益,可以协商折价分割,即一方继续持有股票,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这是最常见也是最便捷的方案。

 

       如果一方坚持要求分割股票,除了《民法典》外,还需要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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