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就能看出的残疾状况,却“认证不认人”,既不合理,更令人心酸。舆论发酵后,武汉地铁运营官方微博发表声明,表示“深表歉意”,承认“工作人员现场处置问题不周,未能妥善保障残障人士出行权益”,承诺“将持续优化特殊乘客的出行服务保障”。
地铁方面严格查验残疾证,初衷当然能够理解,这也是为了避免一些人浑水摸鱼,用假的残疾证来逃票。但残疾证的存在,是为了证明残疾人的身份,尤其是为那些不能从外表一眼看出的残疾人提供证明的凭据。它应该提供便利,而不是相反,成为一种负担:手脚不便的残疾人,也得随时携带和出示。
从声明中不难看出,武汉地铁知错就改,值得肯定。其实不只是地铁站,更多的公共服务窗口单位都应明白,公共服务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目标应该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各类人群都能平等、便捷地享受到这些服务,而不是教条地执行所谓的规定。因此,公共服务应尽可能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这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体现。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时会出现公共服务相关制度异化为给百姓添堵的障碍的情况。这可能是由于制度设计的不合理、执行过程中的偏差,或者是服务意识不足等原因导致的。当制度变得僵化、繁琐,不仅会降低服务效率,还可能增加民众的负担,甚至导致一些弱势群体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服务。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加强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制定相关制度时,应充分考虑不同人群的需求和差异,确保制度能够真正满足不同人群的实际需要。同时,也要注重制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以便在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能够及时调整。
其次,提高服务意识和执行能力。公共服务提供者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在执行制度时,要注重人性化和便捷性,多站在服务对象的角度考虑问题,避免给百姓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最后,加强监督和反馈机制。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加强对公共服务提供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同时,也要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让民众能够便捷地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意见,以便公共服务提供者能够及时调整和改进服务。
总之,公共服务应尽可能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而相关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也不能异化为给百姓添堵的障碍。只有有关部门不断优化服务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监督和反馈机制,才能真正实现公共服务的公平、便捷和高效。商谈
见《河北广播电视报》2024年第13期(2024年3月29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