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9时30分,在红旗大街与槐安路交口,车辆来往繁忙,桥西交警大队民辅警在此开展执勤。9时40分,一位女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红旗大街由南往北驶来,交警发现,虽然驾驶人佩戴了安全头盔,但其后座搭载的乘车人未佩戴安全头盔。随后,交警示意其靠边停车。“女士您好,骑乘电动自行车都需要佩戴安全头盔,骑乘人员的安全都很重要。”桥西交警大队六中队中队长王文涛耐心地对驾驶人说。民警对驾驶人和乘车人进行了依法处理和批评教育。
无独有偶。就在交警开展执勤时,10时许,一名男子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缓缓驶来。交警见其未佩戴安全头盔,便将男子引导至安全位置。“我是头一次骑共享电车,不知道怎么把头盔取出来,又比较着急,就没戴头盔。”男子回答说。交警现场指导其在手机上操作,并带领其观看安全教育视频,结合典型事故案例,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车安全注意事项等基本知识。
“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家人以及其他交通参与者负责。”王文涛表示,“希望广大市民骑行时注意观察情况,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超速、不抢行,平平安安出门,顺顺利利回家,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冀时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