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国+社区>看新闻>报上说了
GDB评论|“假奶粉”堂而皇之销售,问责不能止于造假者

发布时间:2025-12-08 12:48:48

河北广播电视台(集团)

河北广电报业融媒体

国+社区新媒体 每天影响过亿人

       几元成本的奶精、淀粉,摇身一变成了高价“进口奶粉”,在电商平台堂而皇之销售,涉案金额超600万元,流向千家万户,甚至被宣传为“有益老人孩子健康”。

       这不仅是赤裸裸的犯罪,更是对食品安全底线的公然践踏。河南中牟破获的这起假奶粉案,令人震惊的不只是造假手段之粗劣,更是其流通链条之畅通无阻。出租屋生产的毒奶粉,竟能跨越地域限制,通过电商和直播平台行销全国背后暴露的,是监管体系的层层失守。

       必须明确,打击假奶粉,不能只把问责的板子打在造假者身上。3名主犯被判15年,固然大快人心,但若仅止于此,无异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真正值得深思的是:这些毫无生产资质、毫无营养成分的产品,是如何通过平台审核、如何获得流量推荐、如何完成支付与物流闭环的?电商平台作为商品展示与交易的核心枢纽,早已不是单纯的“信息中介”,而是实质上的市场组织者、风险控制者和利益获得者。


       它们掌握着流量入口、审核权和交易规则制定权,却在资质查验、内容审核、风险预警上严重缺位,甚至为博取成交额而默许“擦边球”行为,这本身就是对公共安全的不负责任。

       我国《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早已明确规定,网络交易平台对入驻商家负有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和违法行为报告义务。若因失职导致严重后果,必须承担连带责任。然而现实是,许多平台把“形式审核”当“实质把关”,对虚假资质、冒用品牌、夸大宣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令人担忧的是,此类假奶粉早在2023年就已通过直播带货形式泛滥,媒体多次曝光,却未见平台主动清退。这种“事后追责”而非“事前防范”的监管模式,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监管的责任,不仅在于事后追责,更在于构建全链条、可追溯的防控体系。从原料采购到生产加工,从平台入驻到直播推广,从物流配送到消费者反馈,每一个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和监管抓手。特别是对高风险食品如婴幼儿奶粉、老年营养品,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准入制度和动态监测机制。

       平台不能只做“甩手掌柜”,而应建立黑名单制度、风险预警模型和快速下架机制,真正履行“守门人”职责。监管部门也应打破数据孤岛,推动多部门信息共享,实现“一地发现、全网联动”的打击格局。

       孩子的一口奶,老人的一勺粉,承载的是家庭的希望,考验的是社会的良知与制度的底线。我们不能总在悲剧发生后才想起追责,更不能让黑心商家和失职平台在流量与利润中狂欢,却由无辜百姓用健康买单。唯有以“零容忍”态度压实平台责任,以“全链条”思维强化监管协同,以“长牙齿”的制度筑牢安全防线,才能让假奶粉无处藏身,让每一罐奶粉都经得起良心与法律的检验。 商谈

见《河北广播电视报》2025年第49期(2025年12月5日出版)



推荐阅读

天天JIA+(12月6日周六)河北添两所新大学;石家庄优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2025-12-06

“十四五”正在发布丨河北:体育事业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2025-12-06

省台名主播丨文婷:荧屏多面手,赛场暖心人

2025-12-06

义堂社区:初冬暖阳下用饺子包出“邻里情”

2025-12-06

看新闻
求帮助
想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