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学生欺凌治理深陷“三难”困境,受害者在无助中承受身心创伤,“孩子”的借口让责任追究变得模糊不清。新法的出台,精准击中痛点,以明确的法律界定为学生欺凌划清红线。殴打、侮辱、恐吓等行为,只要满足主体特定、主观故意、后果伤害等要件,就不再是轻描淡写的“玩笑”,而是公安机关必须依法介入的违法行为。这一界定,让欺凌行为暴露在外部监督的刚性阳光下,让受害者及其家庭有了清晰的维权依据,也让施暴者及其监护人无法再以“不懂事”逃避责任。
更值得关注的是,新法对未成年人惩戒标准的调整,体现着法治的智慧与温度。“法不能向不法让步”,14至16周岁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14至18周岁初次违反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执行行政拘留。这不是对未成年人的苛责,而是以规则传递清晰信号:年龄不是作恶的护身符,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这种适度惩戒,既是对施暴者的必要矫治,让他们深刻认识到错误的代价;也是对潜在施暴者的有效震慑,让其在法律红线前止步。同时,这也是一种特殊的教育,让未成年人在法治的框架下,学会尊重他人、敬畏规则,实现真正的成长。
新法的落地,也推动着学校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以往,部分学校因顾虑重重而隐瞒欺凌事件,陷入治理两难。如今,新法明确学校隐瞒严重欺凌将被追责,这倒逼学校必须建立早期预警、心理疏导、家校协同的长效机制。从开展反欺凌主题教育,到加强师生互动观察;从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到及时介入矛盾纠纷,学校将更主动地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把欺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当然,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从“纸上条文”到“现实守护”,需要公安机关、学校、家庭形成强大合力。公安机关要精准执法,既不“轻飘飘”放过违法行为,也不“一刀切”过度惩罚;学校要摒弃“息事宁人”心态,严格落实预防处置机制;家长更要走出“护犊子”误区,以身作则培养孩子的法治意识与责任担当。
学生欺凌入法,不是为了惩罚孩子,而是为了守护成长。它让校园安全有了更坚实的法治保障,让未成年人在清晰的行为边界中,既免于恐惧,也懂得责任。当法律的阳光照亮校园的每一个角落,“他还是个孩子”的借口彻底消失,我们的孩子必将在更安全、更公正的环境中,成长为有担当、有温度、懂尊重的人。商谈

见《河北广播电视报》2026年第5期(2026年1月30日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