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与业主之间,本应是契约基础上的“服务者”与“被服务者”关系,而非对立的博弈双方。然而,现实中这种关系往往异化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矛盾。解决物业费收缴难的第一步,绝不是强硬的催收,而是彻底的公开与服务的提升。物业公司必须主动把账目“亮”在阳光下,让每一笔公共收益、每一笔环境绿化支出、每一笔维修资金的使用都清晰可查、定期公示。
这一逻辑在现实中已有诸多成功印证。例如,宜昌龙腾佳苑小区创新推行“酬金制”物业管理,建立共管账户和“阳光账本”,业主可随时查询资金流向,实现财务全透明。这一举措让该小区的物业费收缴率从60%一跃升至95%,物业投诉同比下降85%。合肥依澜雅居小区则通过每季度公示物业费及公共收益收支,将资金实实在在用于公共设施更新,不仅根治了环境脏乱差的问题,物业费收缴率也从58%持续攀升并稳定在97.7%。这些案例充分证明,只有做到费用透明,业主才能建立起“交费不是在养物业,而是在养护自己的居住环境”的基本认知。
与此同时,物业企业必须切实履行合同,将资金用在刀刃上,提升安保、保洁、绿化及设施维护等基础服务的质量。在上海长宁区天山二村,面对物业费常年亏本的困境,物业没有强行涨价,而是先推行“先提质,再议价”:将楼道保洁加密为每周三次清扫、一次拖洗,保安巡逻增至每日六次,并实行“15分钟响应”维修机制。当居民真切感受到楼道更整洁、保安常见面后,阶梯式调价方案最终高票通过。
当然,强调服务的重要性,并不意味着纵容恶意的欠费行为。对于无正当理由、单纯抱着“搭便车”心态恶意拒缴的业主,物业公司也应理直气壮地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规则说话,让恶意违约者无处遁形。
物业收费难,从来都不是一场零和博弈。当服务有了温度,账目有了透明度,缴费自然就有了认可度。只有物业与业主双向奔赴,才能让小区真正成为和谐宜居的美好家园。商谈

见《河北广播电视报》2026年第20期(2026年5月15日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