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此次修订,民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这次修订《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当事人需要出具户口簿的规定,主要是从人口流动客观规律出发,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这位负责人介绍,现行条例中规定婚姻登记需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居民户口簿是其有效证明材料。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性增加,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异地工作和生活,现有规定给他们办理婚姻登记带来很多限制,回户籍地办理登记无形中也增加了额外负担,取消当事人提供户口簿的规定则解决了这个难题。
实际上,婚姻登记提供户口簿的必要性一直在减弱。结婚提供户口簿源于2003年出台的《婚姻登记条例》。该条例将户口簿作为结婚登记的“标配”材料。当时,用户口簿可以有效核对家庭信息,防止重婚、骗婚等行为,以保障婚姻的安全和稳定,具有鲜明的时代印记。当时,互联网技术不发达,政务数据没有实现互通互联,再加上第一代无芯片身份证容易伪造,民政部门无法通过读卡验证信息,因此,才有了婚姻登记“一簿一证”的硬性规定。
现如今,随着我国政务信息化步伐的突飞猛进,人脸识别、二代身份证等新技术的普及应用,有效破解了身份认证难题,纸质户口簿的证明作用大为弱化。2023年6月1日起,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范围扩大到21个省份,这项制度安排,打破了婚姻登记户籍限制,实现了按居住地办理该事项,户口簿在婚姻登记上的必要性,被大大削弱了。
此外,借助大数据优势,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被打破,民生服务插上了“数字化翅膀”,老百姓应该享受到技术变革带来的制度红利。作为普通公民,出示一张身份证,就能证明相关信息,也让婚姻登记变得便利化、高效化。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并取消地域管辖,不仅是顺应民意、回应社会关切的有力举措,也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这一变化,是对婚姻自由原则的尊重,旨在确保青年男女在婚姻选择上的自主权,能有效避免传统观念下婚姻的局限性,大大简化结婚登记的流程,使得结婚登记变得更加简洁和人性化。商谈
见《河北广播电视报》2024年第34期(2024年8月23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