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的《2024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2024年,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14,较2023年的4.39下降5.7%。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为267天,比2023年增加17天,优良天数比例72.9%,比2023年提高4.4个百分点。张家口、承德和秦皇岛3个设区市的优良天数均超过300天。
全省PM2.5年平均浓度为37.7微克/立方米,比2023年下降2.3%,张家口、承德、秦皇岛PM2.5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同时,PM10、NO₂、SO₂、CO、O₃(PM10、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五项主要污染物浓度与2023年相比也全部实现下降,其中PM10、NO₂、SO₂年均浓度分别下降4.2%、13.3%、25.0%,CO、O₃评价浓度分别下降15.4%、0.6%。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4年,全省208个地表水国省控断面中,8个断流,实际监测200个断面。其中,172个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占比86.0%;比2023年上升0.6个百分点;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
全省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9.2%,优良比例比2023年上升0.9个百分点。秦皇岛市辖区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唐山市优良比例为99.5%,沧州市优良比例为96.8%,三市均无四类及以下水质。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 厅长 梅世彤: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连续三年全部退出"后十"、白洋淀治理保护成果持续巩固、旅游旺季北戴河生态环境质量历史最好,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河北新闻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