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对自住住房进行装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满10年的自住住房;9月20日(含)以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自住住房。每个缴存人只可申请一次装修提取,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近日,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自9月20日起施行。
通知提到,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缴存人家庭购买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自住住房,单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双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缴存人家庭购买鹿泉区、正定县自住住房,单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双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
缴存人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现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20万元。(冀时新闻)

